健行杏社大學生助學計劃

 

二零一二至二零一三年大學生助學計劃


2012年度健行助學金

捐資協議書


甲方:香港健行杏社

乙方:貴州省XX縣團委    貴州省XX縣教育局


甲方根據乙方倡議,決定捐資在貴州省XX縣繼續實施2012年度健行助學金資助計劃,主要用於資助該縣本年度仍在校2011年度健行助學金受助生及2012年度高考正式錄取到國內各本科院校的農村貧困大學生,另兼顧部分該縣在校有特殊困難的貧困大學生。

為了保證各項資助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明確各方責任,特制定本協議書。

一、2012年度健行助學金資助計劃由甲、乙雙方聯合實施。甲方負責資助金的募集和最終確定獲助名額及名單,乙方團縣委負責數據準備、接受申請、財務管理、助學金發放、信息聯絡、檔案管理等工作;教育局負責宣傳協調工作。

二、2012年度健行助學金計劃每生3000元人民幣,主要用於資助金沙縣部分高考後正式錄取到國內各本科院校各專業的農村貧困生,不含各類自費生及捐資助學生。

三、2012年度甲方決定捐款人民幣 十三萬五千元整,用於資助45名貧困大學生,並于最終資助名單確定後十個工作日內將款項匯至XX縣團委銀行賬戶。

四、其它未盡事項遵照《健行助學金章程-2011》執行。

五、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三个单位签订后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团县委与教育局各执一份。